| 索 引 号 | 113708125652461000/2021-031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工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08
15:34
信息来源:兖州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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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各镇街,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工业园区、各镇街及时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各相关企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1. 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及2017年度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审,均遵循自愿原则,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保留原认定称号。
2. 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需分别填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4)《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5),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6、7)。基地复审需在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复审”字样。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申报省级示范基地的电子申报材料上传至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相应申报窗口(5月10日至5月21日开放接受申报)。
3. 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
4. 请拟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将申请报告等纸质件一式四份报送区工信局,同时提供电子版。
5. 根据《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请有效期内的省级示范基地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扫描件报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6593909
邮箱:yzzxqyk@163.com
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1212室中小企业科
附件: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