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11244X/2021-035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体制 |
| 成文日期 | 2021-05-2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应急响应工作规范
为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科学高效,建立局应急响应工作规范。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性质和社会影响,将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一级响应。该响应分级是建立在市专项预案下的分级,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和应对措施。
一、三级响应
当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未有人员被困、事件性质不严重、社会关注度不高的一般突发事件时,由带班局领导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单位)及备勤人员,采取三级响应措施。
(一)如救援处置工作确需派员赶赴现场,或有关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带领三级响应备勤工作组(由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赶赴现场。
(二)与事故、灾害所在镇街会商,及时了解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应急措施,为事故、灾害发生地抢险救援提供技术、物资、救援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三)局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采取响应措施(参考第四项科室(单位)响应职责)。
二、二级响应
当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有人员被困或性质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一般突发事件时,由局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局领导、相关科室(单位)及备勤人员,采取二级响应措施。
(一)如区委、区政府领导已经或准备赶赴现场,局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一般情况下,分管局领导带领二级响应备勤工作组(由分管业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赶赴现场。
(二)与事故、灾害所在镇街会商,及时了解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应急措施,为事故、灾害发生地抢险救援提供技术、物资、救援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三)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有关方面协助救援或紧急物资调配需求的,立即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区委、区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的,按区领导同志指示办理。
(五)局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采取响应措施(参考第四项科室(单位)响应职责)。
三、一级响应
当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升级需要将二级响应提升为一级响应时,由局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局领导、相关科室(单位)及备勤人员,采取一级响应措施。
(一)局主要领导立即带领一级响应备勤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业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赶赴现场。
(二)区委、区政府领导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或以区政府名义成立工作组、调查组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政府(办事处),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与事故、灾害所在镇街会商,及时了解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应急措施,为事故、灾害发生地抢险救援提供技术、物资、救援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四)需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时,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局领导指示,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运转保障等工作。
(五)事发地或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协调武警部队、解放军支援和紧急调用药品、物资等时,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紧急情况下,在报告区政府的同时,可先行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六)区委、区政府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的,按区领导同志指示办理。
(七)局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采取响应措施(参考第四项科室(单位)响应职责)。
四、科室(单位)响应职责
(一)应急中心一方面派员到值班室,配合值班局领导发挥指挥枢纽作用,加强值班力量,持续调度了解掌握灾害最新信息,随时向局领导报告最新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应急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将局领导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主动联络局内各科室(单位)及有关各方,协调救援工作;协助调派救援力量、队伍、物资、装备;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另一方面派员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灾害救援处置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专业队伍、社会力量等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为局领导赶赴事件现场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局领导和备勤工作组的车辆调度,协调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道路通行应急措施,保障迅速到达现场。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提供灾害相关业务技术资料,做好灾害综合分析研判,统筹协调综合监测预警,提出决策意见建议。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应急物资调配,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
(五)应急救援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根据具体灾害类别,负责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提供决策支持。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会同有关科室(单位)起草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安全生产类紧急电报、通知,配合筹备安全生产类紧急会议材料等工作。
(七)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政府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宣教科负责社会舆情跟踪处置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及媒体沟通协调,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负责做好指挥调度系统保障工作。
(九)政策法规科负责记录考评专家在应急救援中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职责范围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能的业务科室(单位)人员和分管领导为第一备勤人员,前一天的带班局领导和值班长、值班员为第二备勤人员。
(二)第一备勤人员因工作需要不在兖州或因其他情况无法赶赴现场的,由其分管领导批准后,值班人员通知第二备勤人员采取响应措施。
(三)备勤人员严格遵守备勤值班纪律,做好随时赶赴突发现场的各项准备,手机 24 小时保持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