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1-056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成文日期 2021-05-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对无营运资质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的告知
发布日期: 2021-05-11 15:34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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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一系列文件要求,拒绝学生乘座“超载车”、“病车”、无牌无证的“黑车”以及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开始至630日,区公安交警、交运、教体部门将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特此告知。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