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1-056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对无营运资质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的告知
发布日期:
2021-05-11
15:34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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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车主你好:
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一系列文件要求,拒绝学生乘座“超载车”、“病车”、无牌无证的“黑车”以及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开始至6月30日,区公安交警、交运、教体部门将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特此告知。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