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33R/2021-08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耕地地力保护 |
| 成文日期 | 2021-05-0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1、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 号)、《济宁市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济财农〔2015〕25 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鲁财基〔2019〕2 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0〕10号)、《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济农字〔2020〕128号)
2、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所有种粮(小麦)农民(含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粮食种植合作社)。
(2)补贴范围:当年种植的11月20日前出苗的小麦。
(3)补贴标准:每亩134.74元。
(3)申请程序:一是种粮农民自报告。种粮农民在自报告截止日前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当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二是村委会核实、上报。村委会对农户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汇总,无误后签字、盖章上报到镇街。三是镇街审核、镇村两级公示、报送和数据录入。镇街对各村上报的小麦面积数据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镇、村两级公示均不少于7天,无误后汇总、行文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镇街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山东省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系统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汇总并通过一本通系统审核,无误后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五是区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信息和系统审核数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商银行,通过“一本通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申请材料:种粮农民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
咨询电话:0537-3413750。
受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产科。
办理时限:每年1月10日前农民自报告截止,7月10日前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0537-3413750。
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537-3412713
地址:建设东路323号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