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1-03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教委、区直各中学: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1〕16号)精神,现就我区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疫情防控,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计分办法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信息技术、体育、实验操作考试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另文下发),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采取集中测试方式进行。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考试时间:6月13日—15日。
科目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3日 (星期日) | 语 文 (9:00—11:00) | 英 语 (14:30—16:30) 其中:英语听力(14:30—14:50) |
6月14日 (星期一) | 数 学 (9:00—11:00) | 物理 化学 (14:30—16:30) |
6月15日 (星期二) | 道德与法治(8:30—9:30) 历史 (11:00—12:00) | 生物 (14:00—15:00) 地理 (16:30—17:30) |
6月15日下午,三年制初二考生物,时间为14:00—15:00,三年制初二考地理,时间为16:30—17:30。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6月15日下午,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四)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四)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主管教育部门相关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自行组织。
三、命题指导原则和要求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突出核心素养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
区高中学校计划招生4000人,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实验高中分两批次招生,一批次录取报考实验高中的考生1300人,二批次从报考实验高中的考生中录取日语特色班200人。六中招生分两批进行,一批次录取报考六中的普通考生450人;二批次重新组织报名,从报名的考生中录取300人,俄语特色班150人。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
五、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
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学籍不在兖州区初中学校,但具有兖州区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需回我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考生应具有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并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由初中学校汇总后集中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户籍在我区以外,因进城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随监护人来济宁市兖州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我区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信息从全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采集(学籍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时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学生姓名必须与户口簿、学籍姓名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底—5月初):考生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信息由各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5月5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7月中上旬—8月中下旬):未被第一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jnjy.jining.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的,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第一阶段填报时,考生确定报考志愿后,需填写《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志愿。各县市区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使用统一的报名信息采集库编场。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采取推荐录取、指标录取、统招录取、特长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未参加我区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凡是被我区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学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数据为准,2019年8月31日以后转入),录取时不享受推荐生和指标生待遇。
1.推荐录取。我区一中、实验高中招生计划的5%做为推荐录取的人数,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某一学科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由初中学校进行推荐,4月29日前,初中学校将推荐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推荐生均须参加中考,高中学校在中考结束后,通过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录取时,需综合参照中考成绩、高中学校考核情况确定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指标录取。按照济宁市教育局要求,我区一中、实验高中普通招生计划的60%做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依据考生的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须达到B(含B)级以上,分数不低于统招线下60分。未完成指标生数的初中学校,下年度调减相应指标生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录取。
指标生分配的原则为:参照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不含借读生、往届生)数和上一年各初中学校学业考试情况计算出指标生名额,分配到高中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3.统招录取。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4.特长录取。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6〕40号)要求,依据专业考试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区教体局录取名单于将7月10日前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济宁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由各普通高中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县市区学籍专章)。济宁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跨地域招生情况。通过济宁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复核一律不予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被“3+4”录取的考生(以市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公安民警子女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5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 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人员子女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四件实事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30号)要求,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立功受奖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以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确定的为准。(该政策仅限2021年高中段学校录取执行)
5.听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4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6),由初中学校上报到报考高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5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七、组织领导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
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确保今年我区高中招生顺利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各学校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阳光操作,杜绝不正之风。
(三)严格考务管理
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保质、保量、安全、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研制招生考试试题,提高命题质量。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招生制度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致家长公开信和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和家长沟通,同时在学校宣传栏等显要处张贴今年高中招生的相关文件、通知,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包括高中招生录取各项政策、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招生学校未经区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或不符合政策的宣传。要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附件:
1、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推荐生分配一览表
3、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生分配一览表
4、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5、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推荐生申请表
6、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校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兖州一中 | 1600 | |
兖州实验高中 | 1500 | 含日语特色班200人 |
兖州六中 | 900 | 含俄语特色班150人 |
合计 | 4000 |
.
附件2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推荐生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学籍数 | 一中 | 实验高中 | ||
分配名额 | 推荐名额 | 分配名额 | 推荐名额 | |||
1 | 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 | 817 | 11 | 22 | 10 | 20 |
2 | 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 | 291 | 4 | 8 | 4 | 8 |
3 | 兖州区东方中学西校区 | 699 | 9 | 18 | 9 | 18 |
4 | 兖州区第十五中学 | 393 | 5 | 10 | 5 | 10 |
5 | 兖州区第十五中学韩楼校区 | 327 | 4 | 8 | 4 | 8 |
6 | 兖州区实验初中 | 203 | 3 | 6 | 3 | 6 |
7 |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 68 | 1 | 2 | 1 | 2 |
8 | 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 | 194 | 3 | 6 | 2 | 4 |
9 | 兖州区矿山学校 | 18 | 0 | 0 | 0 | 0 |
10 | 兖州区军民学校 | 122 | 2 | 4 | 1 | 2 |
11 | 兖州区第十四中学 | 263 | 4 | 8 | 3 | 6 |
12 | 兖州区大安镇中心中学 | 402 | 5 | 10 | 5 | 10 |
13 | 兖州区大安镇大安中学 | 245 | 3 | 6 | 3 | 6 |
14 | 兖州区第十二中学 | 196 | 3 | 6 | 2 | 4 |
15 | 兖州区第八中学 | 303 | 4 | 8 | 4 | 8 |
16 | 兖州区第二十中学 | 207 | 3 | 6 | 3 | 6 |
17 | 兖州区新驿镇高吴桥学校 | 60 | 1 | 2 | 1 | 2 |
18 | 兖州区第十八中学 | 365 | 5 | 10 | 5 | 10 |
19 | 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三中学 | 135 | 2 | 4 | 2 | 4 |
20 | 兖州区第十一中学 | 240 | 3 | 6 | 3 | 6 |
21 | 兖州区朝阳学校 | 380 | 5 | 10 | 5 | 10 |
总计 | 5928 | 80 | 160 | 75 | 150 | |
附件3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生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学籍数 | 一中 | 实验高中 |
1 | 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 | 817 | 132 | 124 |
2 | 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 | 291 | 47 | 44 |
3 | 兖州区东方中学西校区 | 699 | 113 | 106 |
4 | 兖州区第十五中学 | 393 | 64 | 60 |
5 | 兖州区第十五中学韩楼校区 | 327 | 53 | 50 |
6 | 兖州区实验初中 | 203 | 33 | 31 |
7 |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 68 | 11 | 10 |
8 | 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 | 194 | 31 | 29 |
9 | 兖州区矿山学校 | 18 | 3 | 3 |
10 | 兖州区军民学校 | 122 | 20 | 19 |
11 | 兖州区第十四中学 | 263 | 43 | 40 |
12 | 兖州区大安镇中心中学 | 402 | 65 | 61 |
13 | 兖州区大安镇大安中学 | 245 | 40 | 37 |
14 | 兖州区第十二中学 | 196 | 32 | 30 |
15 | 兖州区第八中学 | 303 | 49 | 46 |
16 | 兖州区第二十中学 | 207 | 34 | 31 |
17 | 兖州区新驿镇高吴桥学校 | 60 | 10 | 9 |
18 | 兖州区第十八中学 | 365 | 59 | 55 |
19 | 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三中学 | 135 | 22 | 20 |
20 | 兖州区第十一中学 | 240 | 39 | 36 |
21 | 兖州区朝阳学校 | 380 | 62 | 58 |
总计 | 5928 | 960 | 900 |
附件4
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学校(盖章):
姓 名 | 学籍号 | 1寸正面 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家庭电话 | ||||
家庭地址 | |||||
父 亲 | 工作单位 | ||||
母 亲 | 工作单位 | ||||
报考志愿 | |||||
监护人 签 字 | |||||
录取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考生被录取后,此表由招生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2.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时,应注明所选学校及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简介,请登录济宁教育网职成教育栏目查询)。
3.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兼报,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4.凡是已经被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被其他高中再次录取。
附件5
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推荐生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正面 免冠照片 | |||
学籍号 | 政治面貌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初中毕业学 校 | 申请推荐高中段学校 | |||||
学生签名 | 家长签名 | |||||
主 要 情 况 简 介 | ||||||
推 荐 教 师 意 见 | 推荐教师(一) (签名) | |||||
推 荐 教 师 意 见 | 推荐教师(二) (签名) | |||||
初中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高中段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初中学校和学生填写,交申请学校,考核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
于6月30日前将推荐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6
2021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 批 表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
特殊 考生 类别 | |||||
毕业 学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军人子女需在特殊考生类别栏填写父母姓名、单位和职业。
2.需按类别到侨办、团级以上政治部、公安、民政、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盖章。
3.初中学校审查盖章后,报名时将特殊考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此表报考生报考高中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批。
【word版】
兖教体发〔2021〕2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doc
【PDF版】
兖教体发〔2021〕2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