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3128401000/2021-034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公共卫生 |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录
发布日期:
2021-03-12
17:03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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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截至2020年12月,兖州区10个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服务中心及351所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承担相关业务指导。
1.济宁市兖州区新兖中心卫生院
2.济宁市兖州区大安中心卫生院
3.济宁市兖州区新驿中心卫生院
4.济宁市兖州区颜店中心卫生院
5.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卫生院
6.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卫生院
7.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济宁市兖州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