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1-033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
现将《全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
全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我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开展,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21〕10号)和济宁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市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设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22号)、兖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21〕2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主线,以提升技工院校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培训理念,坚决纠正“培训不培训一个样”的错误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的安全素质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以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懂安全”、一线教职员工“会安全”,重点解决技工院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技能不强等问题,实现技工院校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切实提升职业培训机构安全水平。
三、培训对象
全区技工院校全体教职员工,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消防、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岗位人员。
四、培训内容、教材和师资
1、全员培训科目: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办法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警示教育、应急处置操作等应知应会知识。
培训教材:(1)包括市消防支队编制的消防培训教材,(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的公共卫生培训资料,(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4)正规出版社的学校安全知识读本(学校自选自备),应包括防止校园暴力、预防溺水、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实习实训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等内容。技工院校可在市级规定培训教材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增加个性化培训内容。
培训师资:政府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专家或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讲师。
2、高风险岗位人员培训科目:除全员培训科目外,结合近几年多发易发事故成因开展针对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参加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能源等部门统一组织的焊割作业等高风险岗位管理的,从其规定。
培训教材: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工种职业培训教材。
培训师资:聘请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讲师。
五、培训方式和完成时限
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按照区级、技工院校机构两个层面分别分类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高危、多发易发事故等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进行优先培训,全部培训于4月15日前完成。
区级层面: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为3天。
院校层面:除区培训范围以外的其他全部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下同),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天。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技工院校,可以自主开展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
六、试卷命题
安全培训考试实行纸质试卷,由各培训实施单位根据培训内容制定。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题。试卷满分100分,高风险岗位人员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
各技工院校调查摸清本单位各类人员底数,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按要求需要培训的人员等。制定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培训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学时、组织考试、方法步骤等。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教材报区人社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
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要立即组织结业考试。区人社局对技工院校组织的培训考试进行全过程盯守和监督,防止培训走过场、走形式,确保真学真考真有效。
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择期补训,确保每名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率、应知应会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凡是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能上岗,经再培训学习、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归档管理
安全培训档案由各培训主体单独整理归档存放。培训考试过程要如实记录,要有照片、有录像、有签字、有档案,切实做到全程留痕。特别是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员工培训档案,切实做到“一校一档、一人一档”,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八、相关要求
1、技工院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培训工作专班,按照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技工院校要利用这次安全培训,认真排查学院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校园安全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公共安全、培训设施安全、试验、实训操作规程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切实把学院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3、为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区人社局将定期调度技工院校安全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技工院校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工作联络人员,并填报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联络表(附件1),于3月5日前上报;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参训人数统计表(附件2)于3月10日前上报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从3月份开始,各技工院校于每周四12:00时前,将《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周调度表》(附件3)上报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李霄 电话3480069
邮 箱:wsh3681641@163.com
附件:1.《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联络表》
2.《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参训人数统计表》
3.《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周调度表》
附件1
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联络表
单位 | 主要负责人 | 联络员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手机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手机 | |
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参训人数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 参训学校数量 | 参训人数合计 | 县级培训人数 | 乡镇培训人数 | 技工院校培训人数 | 高风险岗位人员培训人数 | |||
小计 | 院校主要负责人 | 院校安全分管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填报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备注:1、“行业领域”栏填学校。2、“技工院校培训人数”栏不含院校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但包含高风险岗位人员培训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