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1-1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1-1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2021)
发布日期: 2021-12-28 15:28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对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检查;适用于办理环境保护管理行政检查的执法事项。

二、承办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水污染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7、《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8、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四、办理基本流程

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

五、救济渠道

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3945023

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15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七、执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