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土字〔2021〕212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兖州区2021年第19批次
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兖州区人民政府:
你县《兖州区2021年第1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济兖政呈〔202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兖州区新兖镇金村农用地2.6667公顷(其中耕地2.66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使用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附件:兖州区2021年第1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类面积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