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812749850437R/2020-22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行政审批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关于《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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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兖州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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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精神,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不等不靠,立即行动,安排专人认真比对《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事项划转目录》,梳理并形成《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划转事项目录》,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0〕23号),此次新划转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2项和其他权力1项,调整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有事项228项,其中,行政许可178项、行政确认4项和其他权力46项。
根据文件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改革,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硬调人、调硬人”的原则,全面做好人员转隶和人事关系调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预阻碍事项和人员划转工作,不得要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事项加盖原审批部门公章,确保7月31日前完成工作交接。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积极适应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有效提高行政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文件 :济兖政办字〔2020〕23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
联系人:徐哲泰 联系电话:0537-342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