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申请人卢志丽,为1口人家庭,(申请人单身未婚)补贴标准为300元/月,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且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符合《关于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济建房字〔2021〕13号)》有关规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具备发放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进入补贴发放程序。
监督电话:0537-341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