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1-09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主体 |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基本情况
1.1机构设置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设置
序号 | 内设机构 | 职责分工 | 办公电话 |
1 | 执法一中队 | 1、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行政行为 3、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 3945053 |
2 | 执法二中队 | 3945071 | |
3 | 执法三中队 | 3945058 | |
4 | 执法四中队 | 3945060 | |
5 | 信访科 | 1、负责12369环保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转、上报和协调处理工作 2、参与行政检查、处罚等工作 | 3945019 |
6 | 管理科 | 1、负责大队文电、会务、信息、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2、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 3、参与行政检查、处罚等工作 | 3945023 |
1.2工作职能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联系方式 | 电话:0537-3945023 |
办公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159号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
主要职责 | 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二、政策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三、办事信息
3.1办事指南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二、受理机构: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三、审批机构: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四、受理条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五、办理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3.2监督渠道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意见反映、问题投诉渠道和方式:
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