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1-05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惠民政策 |
| 成文日期 | 2021-09-0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各镇街教委,各有关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餐饮食品加工制作,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2021年8月31日至9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9月2日)。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周(月)度自查表》,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并存入管理档案中备查。
学校食堂要做到“三清”,即:清人员,全面摸清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清水源,使用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水源地及周边、水箱、饮水机、管道等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并委托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达标的不得使用;清库存,要彻底清理食品库房,认真检查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料,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情况,是否存有包装破损或感官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是否存有有毒有害或国家明令禁止采购、贮存、使用的物质以及“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二)集中检查抽检阶段(9月3日—9月1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小组(见附件1),按照工作分组对各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就餐人数较多、食堂设施设备陈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和协调科组织开展对就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集中配餐企业和营养课间餐配送企业(见附件2)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将从重处罚。
(三)抽查及总结评估阶段(9月15日—9月19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对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并对本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周(月)度自查表》要求,学校在开展自查时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情况。明确专人对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收货时认真查验食材质量,杜绝过期或腐烂变质食材进入学校。
2.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要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4.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及职责、内容、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学校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专人,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5.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新学期开学,可能会出现食堂从业人员变动的情况,除要继续严抓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午检制度外,还要进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6.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应由专门责任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的清洁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7.冷链食品使用情况。学校负责人和食堂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防疫指挥部和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冷链组下发的冷链食品相关文件,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区学校食堂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使用冷鲜肉等食品的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台账,详细核对购进食品的数量、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做好登记。
8.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堂管理服务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9.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见附件3)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冷链食品使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及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四防”设施、食品留样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要进行追踪复查,确保监管到位。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品种包括畜禽肉类、食用油、蔬菜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以及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重点加强对在过去抽检工作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为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进行飞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多、隐患大的学校食堂将予以通报,并约谈其单位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要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
各学校要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联系人:
区市场监管局:王 芳 电话:0537-3128637
区教育和体育局:刘庆营 电话:0537-3499827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小组
2.大型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单位和营养课间餐配送企业名单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小组
组别名称 | 组长 | 成员 | 检查镇街 | |
第一组
| 宣 浩
| 姬 林 李连会 刘传红 冯 磊 | 王 东 | 龙桥街道 |
张 艳 | 兴隆庄街道 | |||
王鲁平 | 酒仙桥街道 | |||
杨文波 | 新驿镇 | |||
靳光明 | 大安镇 | |||
第二组 | 殷令军 | 朱 凯 王 雷 刘庆营 王 芳 | 徐长征 | 鼓楼街道 |
郝瑞柱 | ||||
谢源斌 | 新兖镇 | |||
孙登峰 | 小孟镇 | |||
黄敬涛 | 颜店镇 | |||
李云涛 | 漕河镇 | |||
附件2
大型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单位和营养课间餐配送企业名单
分类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学校食堂 | 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 | 苏卫星 13518679799 3450601 | 李 兵 15866084567 | 兖州区育才路5号 |
学校食堂 | 济宁市兖州区第六中学食堂 | 王法君 13792386866 | 朱本良 13793756172 | 兖州区鼓楼街道中御桥南路文庙前街4号 |
学校食堂 |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食堂 | 袁承国 13953713356 | 李常兵 13686371123 秦海涛 15864103998 | 兖州区龙桥街道丰兖路 |
学校食堂 | 济宁市兖州区朝阳学校食堂 | 王映辉 15764054567 | 臧成刚15298302788 |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北侧至鲁王东路 |
学校食堂 |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食堂一部 | 王纯民 13563779257 | 刘 庚 15563738803 | 兖州区建设西路100号 |
集体用餐配送 | 山东九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马继伟 18560151551 | 孙文强 13583730888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西安中路 |
集体用餐配送 | 济宁市富悦玖餐饮有限公司 | 朱玉峰 13953731133 | 房茂雨 13695473669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旧关立交桥北路东(富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 |
集体用餐配送 | 济宁市新合作百意卫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王英鹏 13153776336 | 韩宪刚 18254773333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北站货场路1号 |
集体用餐配送 | 济宁市兖州区汇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刘永涛15963719567 | 董喜军 13563727689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王家楼村村委会路东 |
营养课间餐配送 | 济宁市兖州区百意卫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王连臣 13853763533 | 殷兵 13287238817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北站货场路1号 |
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一、许可管理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是 □否 | |
二、信息公示 | 2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 □否 | |
3 |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 □是 □否 | ||
4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健康证明。 | □是 □否 | ||
三、制度管理 | *5 |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是 □否 | |
*6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是 □否 | ||
四、人员管理 | *7 |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是 □否 | |
*8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是 □否 | ||
9 |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是 □否 | ||
10 |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不在食堂内吸烟。 | □是 □否 | ||
五、环境卫生 | 11 |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 □是 □否 | |
12 |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 □是 □否 | ||
13 |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是 □否 | ||
14 |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是 □否 | ||
六、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 *15 |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 | |
16 | 食品贮存符合要求,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是 □否 | ||
17 | 无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未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 □是 □否 | ||
18 |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是 □否 | ||
七、加工制作 过程 | 19 |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是 □否 | |
20 |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 □是 □否 | ||
21 |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是 □否 | ||
22 |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是 □否 | ||
23 |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 □是 □否 | ||
24 | 设置专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 □是 □否 | ||
八、设施设备 及维护 | 25 |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是 □否 | |
26 |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 □是 □否 | ||
27 |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是 □否 | ||
*28 |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是 □否 | ||
九、餐饮具 清洗消毒 | 29 |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 □是 □否 | |
*30 |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是 □否 |
学校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