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007N/2021-09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商务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1-10-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 2021-10-28 15:59 信息来源:兖州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一、执法事项名称

1、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2、相关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指南

3、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服务指南

4、外商投诉与调解服务指南

5、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活动服务指南

二、受理机构

兖州区商务局投资促进科

三、审批机构

兖州区商务局

四、受理条件

1、设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申报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设定依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为适应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维护商贸流通秩序的需要,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决定利用现有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资源,延伸网络,扩展功能,形成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作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支撑。申报条件:我省商务投诉举报12312已与2017年年底整合至12345。

3、设定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劳务人员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其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申报条件:涉诉方应为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投诉举报人应确保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投诉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诉举报人原则上首先向涉诉方国内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投诉举报,如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向受理部门的上级机关投诉举报。对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投诉举报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设定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投诉工作机构)负责投诉工作。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事项受理范围和投诉处理时限。申报条件:山东省内外商投资企业。

5、设定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宣传内容 (一)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其物流配送对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对保证建筑质量、提高施工水平和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推广延伸散装水泥绿色产业链对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 (四)散装水泥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及技术创新方面的经验及成效。 (五)在推广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省政府令第219号)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承担散装水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申报条件:无。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3、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4、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咨询电话:0537-3450018;投诉电话:0537-3331196

受理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G08号窗口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

七、执法流程图

事项名称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结果送达

信息公开服务

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受理办结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商务举报投诉

该事项无申请材料,通过电话投诉即可受理

受理办结

不收费

2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电话告知

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

1、书面提供详实的举报材料

2、相关合同、票据复印件等证据

受理办结

不收费

1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

外商投诉与调解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材料

申请-办理-办结

不收费

6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

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活动服务

受理办结

不收费

2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