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1-075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困难学生资助
成文日期 2021-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0-13 10:58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一、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一)实施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三)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卡,原则上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就读的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