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1-086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1年1月29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东峰对该预案进行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2018年4月25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46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上述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1〕2号)。
二、出台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超前防卫的原则。把人民群众安全放在首位,保护环境,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置放射源泄漏、丢失等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辐射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加强放射源管理,做好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辐射救援保障体系,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五章,分别为:
(一)总则
为健全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兖州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转为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
(四)应急响应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五)应急能力维持
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应对辐射事故的准备工作,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培训,定期演练,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快速高效处理处置辐射事故。
联系人:卞传莲
联系电话:0537—3945077
链接:济兖政办字〔2021〕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