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1-1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教师行为规范 |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规范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根据《兖州区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特制定兖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基本要求。
一要合理设置作业量,不准超量或减量布置作业,学生作业要实行年级和班级统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1小时。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周一至周五不准布置书面作业。
二要科学设计作业,依据“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设计每节课的作业,体现层次性。不准统一性的选择整张试卷或整本教辅资料作为作业,不准让家长或变相由家长打印作业。
三要明确分类作业的目的,日作业关注针对性,周作业关注综合性,不准布置无目的的作业。
四要设计面向全体学生的巩固性作业,也要设计具有选择性的拓展、补弱等类型的个性化作业,不准一刀切布置作业。
五要对作业过程、书写等有规范要求,并针对要求进行具体、有效的作业批改与指导,不准只重“量”,忽视“质”,不准只布置不批改,或者进行应付性批改。
六要对作业进行分类批改,既包括全批全改作业,也包括选择性批改作业,但选择性批改作业要在一定时段内覆盖全体学生,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不准出现只有学生自评或互评的现象,不准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
七要加强作业的日常监管,提升完成作业的质量。在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的基础上,优化作业的设计,创新作业的形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准布置惩罚性作业。
八是综合实践类(包括手工类、手抄报、书法绘画类、研学报告类等)作业或者作品要以任务为驱动,在学校学期课程规划或学科备课中进行统筹设计,不准随意设计,增加学生负担。
九是综合实践类作业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所学课程要求,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作品要尽量在课堂内由老师指导完成,不能在当节课堂内完成的作品要利用在校的碎片化时间或者在下节课完成。周一到周五不准安排学生带回家中完成实践类作业,需要周末完成的,每周最多布置1项,时间不超过1小时,不准让家长代替完成。
十是综合实践类作业要进行覆盖全体的过程性展评,被推荐参与区级或者市级比赛的作品要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准由家长或者他人代替完成。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直接计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价,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学校和教师给予严格问责和处分。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