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nsyzq/2021-0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兖政发〔2021〕2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1-22 11:0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区委、区政府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一批民生实事项目。

二、文件出台过程

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征集公告、向各镇街和部门单位下发征集通知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集实事项目。通过多渠道、大范围征集,共收到涉及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城乡建设、交通出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96条。区政府办公室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初期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22件。项目分类汇总后,先后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拟定十二件实事备选项目,提交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票决,经过区人大代表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了2021年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

三、其他说明

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是集中民意民智的结果,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组织人大代表在每年的区人代会上对十件实事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对民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十件实事如期兑现,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主办单位要突出“牵头”和“抓总”作用,围绕所承担的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协办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搞好工作对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民生实事工作。区督考办要进一步发挥好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民生实事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强化跟踪调度、现场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进展较快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将通报曝光、通报表扬情况及区人代会对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一项重要考评内容。


联系人:李亚鲁   联系电话:0537-3413516


【政策文件】济兖政发〔2021〕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