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8124940080795/2021-013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融媒体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我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融媒体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对外公开项目:
1.宣传管理;
2.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
对内公开项目:
1.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2.接待费收支情况;
3.干部职工人事职称、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政府采购、基建工程招标;
(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会议、文件、公告等形式公开;
2.通过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3.通过本单位“兖州头条”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本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全部通过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本中心制定的政策措施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通过新媒体“兖州头条”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
(三)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中心年度预决算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四)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宣传活动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的“四同步”工作要求。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室共同配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中心工作,利用工作例会等形式安排好政务公开工作事宜,加强中心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成立兖州区融媒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刘 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赵 旭 党委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李雪峰 办公室主任
江 静 办公室副主任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核
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所有针对互联网对外发布的政务公开内容必须经以下程序。
1.采集、登记。办事人员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情况采集的相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宣传的,必须填写《兖州区融媒体中心信息审核发布登记表》并签字。
2.审核、发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的领导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已采集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兖州区融媒体中心信息审核发布登记表》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经审核同意发布的内容,负责中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人员方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兖州头条”发布。
3.删除、纠正。经审核的内容在发布后被发现不宜发布的,务必第一时间进行删除;若被其他媒体转载,要即时上报区委宣传部和相关区级分管领导,做好相关补救工作;若转载面过大,无法全面删除时,经请示相关领导后及时在相关公告栏中澄清事实,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明确要求,确保安全
所有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根据“内外有别”和“正面”为主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和宣传口径保持一致,且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不得违规发布或转载涉密文件、电报,不得从非官方门户网站或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