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0-196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主体 |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法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8
17:01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办〔2019〕20号),我单位名称由“济宁市兖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变更为“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派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济编办〔2019〕135号),我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由“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自行环保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变更为“依法行使区域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根据中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文件《关于张启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济环党组〔2020〕7号),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杨晓平变更为陈海涛。
以上变更内容已经兖州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特此公告。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