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20-234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7-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要求,决定在我区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为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为抓手,在现有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区政府部门办事大厅的基础上,根据各服务大厅(中心)的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综合利用大厅智能化及信息化硬件、服务志愿者及社区服务队伍、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等现有政务资源,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体验区。
二、建设内容
各街道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大厅(中心)设施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要求进行丰富完善,在建或未建的服务大厅(中心)要充分考虑设计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通过完善线下体验区的形式开展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网上申报、进度查询、查阅获取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体验内容,让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公开体验感受到一站式、个性化、最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迈上新台阶、实现新作为。
三、试点推荐
各街道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具备基础条件(有场所、有大屏或电视墙、有服务人员)的服务大厅(中心),经区政府办公室精选后推荐至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体验区样板试点,在市区两级指导下完善丰富体验区软件内容。
(一)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已具备条件的街道,首要推荐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同时,各街道要推荐1—2处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服务窗口及下属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大厅(如:司法所、卫生服务中心等)实际情况,推荐具有代表性场所1—2处。
四、填报要求
请各镇街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安排的此项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科学挑选、积极推荐,并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填写后的《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联络人信息表》和《政务公开体验区试点推荐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yzqzwgk@163.com。
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3412057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