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488Q/2020-18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住建局 组配分类 建筑市场监管
成文日期 2020-06-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开展全区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综合执法大检查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的
发布日期: 2020-06-15 15:52 信息来源:兖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区住建局全年工作安排,结合《2020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济兖建字〔2020〕44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区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综合执法大检查暨全区建筑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和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评比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按照《2020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评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统一管理的通知》、《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的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专职安全员履职尽责情况、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抽测、混凝土试块留置、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及施工技术资料;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情况、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27日)

各建安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承担的每项工程进行自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并建立自查台账。

2、集中检查阶段(6月28日至7月3日)

区住建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对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地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标准化考核评分达不到合格的工地,将通报施工、监理企业及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扣减企业诚信分值,与招投标挂钩;对在建工地专职安全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专项评比考核,对排名前十名者区住建局给予通报表扬,要求企业给予奖励;排名后三名者给予通报批评,要求企业给予处罚。

同时对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工地进行“回头看”,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并进行通报,记入诚信一体化平台。

三、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2、此次检查,重点抽查工程参建单位对钢筋、混凝土试件检测情况,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处罚。

3、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人员配备、湿法作业、场地硬化、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垃圾清理、洗车设施、渣土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喷淋设施、在线监测及扬尘治理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不满足《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导则》的建筑工地进行督办、处罚,并计入诚信一体化平台。

附件1: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考核表

附件2: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考核表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层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标准化管理考核

1

2

3

4

5

考核

得分

管理体系

(20分)

质量管理

(20分)

安全管理

(20分)

文明施工

(20分)

扬尘治理

(20分)







考核结论

示范化工地 □           标准化工地 □          不合格工地 □       (在对应项目打√)

考核人(签字)


考核时间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考核评分说明

    1.本考核评分表可作为主管部门检查使用,也可作为项目自查使用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考核对应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5个分表。根据各分表考核结果汇总到标准化管理考核汇总表中,确定本项目标准化考核的最终结果。

2.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

1)标准化考核汇总表的满分分值为100分。

2)各考核分表的分值均为20分;

3)各分表的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内容的总分值;

4)各分表在考核评分时,当遇有缺项时,该分表检查评分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B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C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3.考核结果的确定方法:

    1)项目考核得分大于85分(含85分)的,列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核汇总分值60分(含)至85分(不含),列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考核汇总分值60分(不含)以下,列为标准化管理不合格工地。

2)各分表中存在一票否决项的,该分表考核得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应得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管理

体系

基本

管理

标准化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悬挂上墙,扣1分;无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及对项目部标准化管理体系人员任命文件,扣1分。

2



施工企业未制订《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扣1分

未设置标准化管理机构、未按《导则》要求配备标准化人员的,扣2分。(机构设置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扬尘内容,标准化人员可兼任,由企业进行任命)

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理部未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的(现场项目部和监理部分别建立档案),扣2分。

未对标准化管理进行检查的(标化员日检记录、项目周检记录、企业月检记录),缺一项扣2分。

6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的,扣1分。(查看委派书和任命书)施工现场未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分,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的,扣1分。

4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扣2分;

建设单位未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扣1分;

扬尘控制方案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扣0.5分,不能指导施工的,扣0.5分;

4



存在隐患和问题未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期复查的(现场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回复单必须形成闭环管理,整改通知单采用手写,有条件的后附整改前、后照片),扣2分

4



考核项目小计

20



减分项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存在项目经理、总监或总监代表未到岗的,扣5分。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存在项目经理、总监或总监代表每月在岗天数少于22天的,扣5分。


否决项

施工现场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市场行为的


考核人员(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应得分

扣减分数

 

2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行为

施工企业未制订《质量控制计划》的,扣1分;

常用检测检验器具配备不齐全、未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扣1分;

现场未配备必要的现行标准、规范、图集的,扣0.5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或签章不齐全、技术交底不齐全或未签字的,扣0.5分;

图纸会审或设计变更签章不齐全的,扣0.5分;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验收的或验收记录签章不齐全的,扣0.5分;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未编制或分户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扣0.5分。

3


常见问题防治工作

未建立专项防治领导小组的,扣0.5分;

未编制齐全有效的技术方案的(住宅工程渗漏防治技术措施:地下结构、外墙、外窗、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同层排水卫生间;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现浇板、墙体、楼地面),扣0.5分;

未设置实物样板(单体工程超过1万㎡,住宅小区超过2万㎡)或图片展板的,扣1分;

2


材料和见证取样管理

未按规定编制试验检验计划的,扣0.5分;

未设置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扣0.5分;

未设置材料样品库、样品留设和信息标识不完整的(单体工程超过1万㎡,住宅小区超过2万㎡),扣0.5分;

未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台账或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不齐全的,扣1分;

预拌混凝土未按规定进行交货检验的,扣0.5分;

检测报告、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及合格证无防伪二维码标识的,扣0.5分。

3


试块留置和养护

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留置数量不足的,扣0.5分;

标养室或标养箱容量与工程实际要求不匹配,扣0.5分;

标养室或标养箱温、湿度控制不满足要求,扣0.5分;

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规范放置且无保护措施的,扣0.5分。

2


地基基础

未按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地基或桩基检测的,扣1分;

回填土未分层夯实或回填土出现明显下沉的,扣0.5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不规范或地下防水结构外墙有明显渗漏的,扣0.5分。

2


 

 

 

 

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存在较多露筋、孔洞、夹渣等严重缺陷的,扣1分;

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的,扣1分;

柱墙与梁板核心区混凝土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扣1分;

现浇板存在较多贯通性裂缝的,扣1分;

混凝土强度未及时评定的,扣1分;

机械连接接头加工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流入后浇带的混凝土或砂浆未及时清除干净的,扣0.5分;

防水混凝土对拉螺栓防水封堵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或剪力墙外墙对拉螺栓孔未进行防水封堵的,扣0.5分;

混凝土结构抽检数据无标识或标识数据缺乏真实性的,扣0.5分;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四周现浇混凝土止水台未与楼板混凝土同时浇筑的,扣0.5分;

局部等电位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敷设的,扣0.5分。

6




砌体和二次结构

构造柱、圈梁等二次结构混凝土存在较多露筋、孔洞等严重缺陷的,扣1分;

填充墙顶与梁板底之间的空隙留置和处理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砌体结构抽检数据无标识或标识数据缺乏真实性的,扣0.5分;

填充墙(砌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植筋位置不正确或结构胶不饱满的,扣0.5分;

填充墙上电气配管敷设不规范的,扣0.5分。

 

2


考核项目小计

20


否决项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结构质量隐患的

施工技术资料涂改或伪造技术资料的

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

未按规定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的

加分项满3分止

技术交底可视化的,加1分;使用BIM技术指导施工的,加1分;

施工质量关键节点责任标识采用二维码的,加1分;采用新型模板支持体系或模板施工阶段二次深化设计的,加1分;

创新管理,提升标准,推行或引进成熟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取得明显效果的(如采用装配式结构、绿色施工、工法、QC成果等),加1分。

考核人员(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应得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安全管理

 

 

 

 

 

 

 

 

 

 

 

 

 

 

 

 

 

 

 

 

 

 

 

 

 

 

 

 

 

 

 

 

 

 

 

 

 

 

 

 

 

 

 

 

 

 

 

 

脚手架

 

立杆基础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扣1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的,每处扣1分;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的,扣1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1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扣1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1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的,扣1分;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用封闭措施或封闭不严的,扣1分。

4



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的,扣1分;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分;支护机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的,扣1分;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的,扣1分;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3



模板支架

 

基础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的,扣1分;

立杆纵、横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水平杆步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的,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或专用斜杆的,扣1分;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4



高处作业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的,扣1分;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2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扣1分;

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1分;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的,扣1分;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的,扣1分;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施工用电

配电箱盘未设防护棚的或防护棚尺寸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1分

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扣1分;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的,每处扣1分。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的,每处扣1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3



起重机械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的,扣1分,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的,扣1分;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的,扣1分;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层门未达到定型化规范化要求的,每处扣1分;

司机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3



考核项目小计

20



否决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未按专家认证实施的。


起重机械达到报废年限仍使用的,施工升降机防坠器使用时间大于年5的。


加分项满3分止

高大模板工程设置监控系统的,加1分


采用全钢爬升式附着脚手架的,加1分;塔式起重机或施工升降机使用防倾覆智能系统的,加1分;


现场采用BIM技术场区布置的,加1分;设置安全体验和VR体验区的,加1分。


考核人员(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应得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3

 

 

 

 

 

 

 

 

 

文明施工

 

 

 

 

 

 

 

 

 

 

 

 

 

 

 

 

 

 

 

 

 

 

 

 

 

 

 

 

 

 

 

 

 

 

 

 

 

 

 

 

 

 

 

 

 

 

 

 

 

封闭管理

未按照《2019年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解》要求设置大门的,扣2分

大门高宽低于5*8米的,扣2分

大门有明显破损或有明显污渍的(每处),扣0.2分

大门上方未标有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的,扣1分

入口处未按要求设置劳务实名制体系或门禁系统的,扣2分

3



现场围挡

未按要求设置封闭硬质围挡的,扣2分

主要路段围挡低于2.5—3米的,一般路段围挡低于2.5米的,扣2分

围挡用彩钢板厚度小于0.8mm的,扣2分

未按要求设施公益广告或企业文化宣传的围挡,扣2分

围挡有明显破损的或有明显污染的(每处),扣0.2分

2



公示标牌

未按要求设置公示标牌的,扣2分;六牌两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生产日历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效果图)、两承诺一公示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信息告示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承诺扫描件告示牌,未设扫描件告示牌的按缺项处理)、危险源公示牌、环保标识牌,标牌每缺一牌扣0.2分

标牌有明显破损的或有明显污染的(每处),扣0.2分

3



 

 

 

临建设施

未合理划分施工区、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扣2分 ;未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的(每处),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会议室、饮水处、职工宿舍、娱乐室、食堂、淋浴室、厕所、视频监控室、材料堆放区、密闭垃圾收集等设施的,每缺一项或一项设置不合格扣0.5分

两层临建设施疏散楼梯少于2部的,扣2分

会议室、餐厅、民工学校未设置在临建底层,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扣3分

未按规定设置宿舍,宿舍净高低于2.5米,通道宽度小于0.9米的,每项扣0.5分

食堂无许可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门扇下方未设置不低于0.5M挡鼠板的,每缺一项扣0.2分

淋浴室、厕所净高低于2.6m,地面未贴防滑地砖的,扣0.5分

3



场容场貌

出入口地面未硬化的,扣2分

主干道(≥6m)、一般道路(≥4m)、人行道路(≥1.5m)、材料堆场、作业区域地面未按要求设置,每缺一项或一项设置不合格扣1分,未设置环形道路的,扣1分

未硬化地面未进行平整并绿化或覆盖的,每处扣2分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悬挂标识牌(每处),扣2分

 

 

 

 

 

 

 

 

 

5



综合治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门卫交接班记录不真实有效的,扣2分

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人员服装和安全帽颜色未区分的,扣1分

对易产生噪声的机具未采取密闭的,每处扣0.2分

 

2





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办公用房、宿舍每100㎡至少设置1组灭火器且每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扣2分;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扣2分;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2



考核项目小计

20



否决项

临建设施构件燃烧性能未达到A 级的


存在火险隐患的


考核人员(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应得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扬尘治理

 

 

 

 

 

 

 

 

 

 

 

 

 

 

 

 

 

 

扬尘治理

湿法作业

土石方工程、物料切割等易起尘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的或未采取其他措施的,扣0.5分

土方开挖作业时,未采取雾炮及喷淋洒水降尘,未保持现场湿润、有扬尘的,扣0.5分

电焊作业未采用烟气收集装置的,扣1分

2



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的,扣1分

临时性道路未采取铺设礁渣、细石或者钢板等措施的,每处扣0.5分

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未硬化的,每处扣0.5分

硬化面层有明显破损、起砂、开裂的,每处扣0.5分

地面有浮土、积土的,每处扣0.5分

大门外和连接道路上有明显泥污的(门外15-30米范围),与城市市政道路连接不合理的,每处扣0.2分

3



绿化美化

建筑施工现场非施工作业的裸土未覆盖或绿化的,扣1分

易扬尘建筑材料露天存放未覆盖防尘布(网),扣1分

覆盖明显不严密的(每处),扣1分

3



卫生保洁

施工现场未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现场未设卫生责任标牌的,扣1分

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工具的,扣0.5分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的,扣0.5分

2



垃圾清理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垃圾清运未袋装或密闭的,每处扣1分

建筑物内未设置垃圾运输专用通道的,扣1分

2



洗车设施

洗车设施未设置污水回收装置的,扣1分

洗车设施污水污染道路的,扣1分

洗车台尺寸小于4x9m的,扣1分;没有配备手动高压冲洗设施的,扣1分

洗车台未进行污水沉淀循环使用的,扣1分

无车辆冲洗视频记录的,扣0.5分;无专人管理、维护的,扣0.5分

2



渣土运输

施工现场未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装车高度高出车厢挡板,扣1分

车辆驶离工地前,轮胎和车身未冲刷干净的,扣1分

2



喷淋设施

未设置围挡周圈喷淋系统的,扣1分

未设置基坑周圈喷淋系统的,扣1分

建筑外脚手架未设喷淋系统,扣1分;建筑外脚手架未按照每6层设一道喷淋系统的,每道扣0.5分

建筑施工现场主道路未设喷淋系统的,扣1分

塔吊喷淋系统未覆盖作业区的,扣1分

 

 

2



在线监测

未按要求安装β-射线PM10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扣1分

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扣1分;

扬尘在线检测与视频监控系统未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的,扣1分

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明显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视频存储不足3个月的,扣0.5分;无专人维护的,扣0.5分

2



考核项目小计

20



否决

当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未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的;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提供安装尾气净化设备证明的;


考核人员(签字)

 

附件2:

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检查表

 

单位名称:                                                                             得分: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及分值

扣分标准

评定办法

检查结果

得分

扣分原因

1

专职安全员管理(总分100)

专职安全员考勤制度(总分20分)

未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扣5~10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日常考勤(扣10)

现场查阅资料、委派书、日常考勤记录



2

班前会培训教育制度(总分20分)

未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扣20分);没有班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扣5分);

现场查阅资料和每天上传照片



3

专职安全员安全检查制度(总分20分)

未建立专职安全员检查制度(扣20分);没有安全检查记录(扣10分);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5-10分);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10~20分)

现场查阅资料



4

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情况(总分20分)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2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扣10分)。

现场检查



5

专职安全员统一管理情况(总分20分)

未将专职安全员全部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扣5分);专职安全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5分)未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扣10分)。

现场查阅资料、包括:工资统一发放,每月考核、抽取检查次数



备注:1.评分时,每项所扣分数累计不能超过该项总分;2.所扣分数和得分需为整数,不能出现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