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0-221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完善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事宜的通知》(济兖政字[2018]41号)文件精神,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把原来由区级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自然人的,全部委托镇(街)政府(办事处)行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服务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
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6月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道)实施,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政策要求直接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和区残联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
二、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济宁市兖州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审核、审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批合格后,将残疾人信息录入山东民政“金民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三、做好每月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
每月10号前各镇(街道)调整完“金民工程”系统中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区民政局将按照系统导出名单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各镇(街)要认真核实民政、残联业务数据,确保符合政策的不漏一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公开公示。
镇(街道)、村(居)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宣传和名单公示公开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名单公示公开。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济宁市兖州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济宁市兖州区民政局 济宁市兖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2寸照片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
残疾人证号 | 发证时间 | |||||
低保证号 | 电话 | |||||
镇残联初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镇民政办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注:1、残疾人信息由镇(街道)残联确认。2、低保户家庭信息由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确认。3、审批表后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4、此表一式二份,镇(街道)、区民政局各存一份(含其他申请档案材料)
附件2
济宁市兖州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2寸照片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
残疾人证号 | 发证时间 | |||||
镇残联初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镇民政办审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 |||||
注:1、残疾人信息由镇(街道)残联确认。2、审批表后附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3、此表一式二份,镇(街道)、区民政局各存一份(含其他申请档案材料)
【word版】
兖民字〔2020〕89号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的通知.docx
【pdf版】
兖民字〔2020〕89号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解读】《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