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0-243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完善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关于公布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事宜的通知》(济兖政字[2018]41号)文件精神,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把原来由区级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自然人的,全部委托镇(街)政府(办事处)行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服务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将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
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6月起,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道)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受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变更工作,区民政局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
二、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需填写《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自理能力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审批合格后,将经济困难老年人信息录入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
(三)变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每月经济困难老年人中死亡需注销、退保需注销、其他原因注销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变更,先由变更人所在村居进行初审,镇(街)对变更人员进行审核和审批,将变更信息录入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
三、做好每月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
当月25日至次月5日,为调整山东省养老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时间,区民政局将按照系统导出名单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各镇(街)要认真核实民政业务数据,确保符合政策的不漏一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公开公示。
镇(街道)、村(居)要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政策宣传和名单公示公开,区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名单公示公开。
附件: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变更审批表
济宁市兖州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
村居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
邮 编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年 龄 | £60-79周岁 £80-89周岁 £90-99周岁 £100周岁及以上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地址 | 与申请人关系 | ||||||
电 话 | |||||||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手 机 | ||||||
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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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审批表后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银行存折复印件。2、此表一式二份,村(居)镇(街道)各存一份(含其他申请档案材料)。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变更审批表
姓 名 | 所在村居 | ||
低保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
低保类型 | 城市低保 ( ) 农村低保( ) | ||
低保户主姓名 | |||
变更类型 | |||
村居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民政办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二份,村(居)镇(街道)各存一份(含其他申请档案材料)
【word版】
济兖民字〔2020〕92号 关于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权下放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