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2158000/2020-23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公安分局 组配分类 执行措施
成文日期 2020-03-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规范电动车管理、合理增设公共停车位、加强交通疏导)
发布日期: 2020-03-12 16:57 信息来源:兖州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任务事项

执行举措

实施步骤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监督方式

33

规范电动车管理,合理增设公共停车位,加强交通疏导,畅通“微循环”,让群众出行更便捷。

1.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

2.联合创城办、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路面停车位等标线组织研判调研。

3.加强路面交通疏导。

第一季度:分局交警大队先期部署安排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宣传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措施。

第二季度: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城区及乡镇派出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同时,深入农村地区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挂牌,多措并举提高挂牌率。同时,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三季度:1.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2、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创城办、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组织分析研判,摸排城区公共停车位和道路标线现状。

3、依托“创城”工作,分局交警大队严格路面交通秩序,及时疏堵保畅,切实净化路面环境。

第四季度:为巩固“创城”成果,分局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路面查纠专项整治行动,并依托“高峰岗”、“护学岗”及机动巡逻组强化对重点时段、路段及时疏堵保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孔飞超

交警大队

牛宜兵

定期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