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158000/2020-23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公安分局 | 组配分类 | 执行措施 |
| 成文日期 | 2020-03-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规范电动车管理、合理增设公共停车位、加强交通疏导)
发布日期:
2020-03-12
16:57
信息来源:兖州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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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事项 | 执行举措 | 实施步骤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监督方式 |
33 | 规范电动车管理,合理增设公共停车位,加强交通疏导,畅通“微循环”,让群众出行更便捷。 | 1.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 2.联合创城办、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路面停车位等标线组织研判调研。 3.加强路面交通疏导。 | 第一季度:分局交警大队先期部署安排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宣传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措施。 第二季度: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城区及乡镇派出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同时,深入农村地区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挂牌,多措并举提高挂牌率。同时,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三季度:1.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2、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创城办、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组织分析研判,摸排城区公共停车位和道路标线现状。 3、依托“创城”工作,分局交警大队严格路面交通秩序,及时疏堵保畅,切实净化路面环境。 第四季度:为巩固“创城”成果,分局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路面查纠专项整治行动,并依托“高峰岗”、“护学岗”及机动巡逻组强化对重点时段、路段及时疏堵保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 孔飞超 | 交警大队 | 牛宜兵 | 定期组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