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20-22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0-02-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政策文件解读】济兖政发〔2020〕1号《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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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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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背景
在兖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长王骁代表兖州区政府做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区政府2019年工作成就和2020年区政府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了进一步做好深化、细化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依据《政府工作报告》将2020年区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分解成2020年主要任务目标,三次下发通知征求各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
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组成
第一部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7%以上。
第二部分为2020年工作任务组成,主要包括(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二)深化改革开放;(三)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五)打好三大攻坚战;(六)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
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调,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报请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协办单位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区政府督查室要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重要督导事项,建立工作台帐,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做好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通报情况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政策文件】济兖政发〔2020〕1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