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20-221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1-20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字〔2020〕32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0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66号)安排部署,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我区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建立健全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和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评估模型库,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林业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单位),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林业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各类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全面开展以区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济宁市兖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区普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据任务职责组织好本系统普查、评估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11月底前组建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普查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本级支出,主要负责本级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及区级部门承担的普查工作相关支出。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相关部门(单位)、专业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普查办公室力量。普查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普查调查、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充实普查技术队伍。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二)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成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向社会发布。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普查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钟海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武洪兵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岳  峰    区推进政府转变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政府放管服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守全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宣  浩   区教育和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磊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尹  锋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庞国伟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明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庆强   区水务局副局长

武同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涛   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孟宪伟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洪震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邱保华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姜  韬  区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主任

蔡庆雨   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副局长

宋鹏程   区气象局副局长

郭  鸿   济宁银保监分局兖州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洪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领导小组完成任务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