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0-226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关于201107370882010932号投诉移交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2
14:15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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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10时30分该案件兖州区分局已受理,新327国道路面起尘问题,依据〈济宁市大气污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建成区外运输车辆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港航管理机构负责码头堆场、运输船舶和疏港道路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国道、省道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请示局领导,此案件申请区防治大气污染指挥部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处理,5日内结,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我局。
2020年11月11日兖州区公路局答复: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将该问题反馈给G327改建工程中铁二十五局项目部,并安排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被举报的扬尘问题位于G327改建工程与济阳线交叉口,因洒水不及时,造成了路面扬尘,该项目部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来消除扬尘。现该平交口旧路面已完成铣刨,变道进行交通疏导,及时洒水降尘(详见附图),在后续施工中,我局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落实环保措施,避免产生扬尘。
2020年11月12日10时,兖州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本人对生态环境分局工作态度及调查处理情况满意。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