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8120042348403/2020-15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财政预算 |
| 成文日期 | 2020-05-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0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0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0年预算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为我区区域中小企业提供创新、信息咨询、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提供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预算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20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20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 2020年预算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
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为71.4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71.42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为7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2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1.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71.4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1.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42 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支出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也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1.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7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 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济宁市兖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10月 31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价值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局机关所属预算单位均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有关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支出71.42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区分: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1.42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