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兖州区建设东路323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301706;传真:0537—3919008;电子邮箱:yzqnyj@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种信息139篇,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高效服务、阳光透明的良好形象。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条例》内容,及时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深刻领悟和掌握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措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
1、公开的主要内容
区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包含政府机构、组织管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栏目。通过在这些栏目发布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制发文件、部门会议、财政预决算信息、督查审计整改、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信息,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通过兖州政府网全面系统了解我区主推农业技术、农业政策法规、农民培训、各级农业重点项目、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其中,政府机构栏目发布3篇、组织管理栏目发布7篇、政策文件发布2篇、规划计划发布4篇、公告公示发布4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发布11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0篇、政策解读与回应5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篇。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促廉政”,注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农业。积极稳妥公开各项惠农政策,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对农民普遍关心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时把技术、政策、信息送到农民群众手中,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农技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回答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及时办结。与兖州电视台联合制作《乡村有约》专题节目,大力宣传我区“三农”工作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局领导和农技专家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讲解涉农补贴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受理相关投诉,公开反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2019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0篇,其中,“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篇、财政信息12篇、行政执法公示20篇、产业结构调整信息62篇,在产业结构调整信息中,其中农产品价格信息52篇、强农惠农政策4篇、工作进展情况3篇、乡村振兴3篇。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安排,由我局承办的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建议、提案分别涉及乡村产业振兴、农村人才培育、农作物种植技术需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按照人大政协提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提案进行答复,并提交申请人进行签字,申请人对此十分满意。
4、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
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进行更新,及时公开农业农村局工作动态和技术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审核发布各类信息139篇。
(2)公共查阅点
在农业农村局信息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
与兖州电视台联合制作《乡村有约》栏目50期,大力宣传我区“三农”工作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局领导和农技专家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4期,讲解有关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受理相关投诉,公开反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暨信息科牵头,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动员发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各类公开信息、督促审查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总结、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报告等。局直局属各单位明确了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信息科协调专人负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建立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1、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兖州区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按照初审、复审、审批、备案的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由信息科统一对外发布,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立了“接收—转办—督办—反馈—归档”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在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流转顺畅。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等多项制度,明确分工,优化流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
2、保密审查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局直、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信息科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3、监督检查情况
为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接听公众电话、收发公众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减少4 | 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增加2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信息审查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农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农业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
三是提高农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信息公开工作的条例和规定,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农业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
【区农业农村局】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