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人社发〔2018〕34号、《区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兖检验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胡金霞同志为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聘期三年(自2019年12月起至2022年11月);
聘任陈辰同志为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聘期三年(自2019年12月起至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