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9-107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3700002019X0000305号信访的调查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0
16:28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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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分局接到3700002019X0000305号交办单后,高度重视,针对投诉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责令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被举报的兖州区颜店镇府前路207号山东福特地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后,投诉反映的山东福特地毯有限公司不存在。经核实应为山东福特尔地毯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府前路8号,主要从事地毯、挂毯制造。2018年7月3日由原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兖环审报告表【2018】113号),2019年3月7日通过验收(兖环验【2019】34号)。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沥青、背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光氧、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印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浇灌洒水。投诉反映产生的污水、有毒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损害了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与事实不符。下步,我局将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异味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由于信访人未留联系方式,调查情况无法反馈。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