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WJ/2019-058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水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19-08-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8-19 10:23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新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区水务局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公开内容

  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区水务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区水务局制定的部门文件、水务法规及政策解读;

3)区水务局制订的发展规划计划;

4)区水务局在重大决策、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区水务局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6)水务工作公告公示;

7)重大决策会议研究情况、预公开和意见反馈情况;

8)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9)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河长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工作开展情况、政务公开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三、公开方式和时间

  (一)公开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公开时间。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规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以局办公室牵头、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作为科室(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利用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邀请上级部门指导工作,使大家熟悉区水务局政务公开规定、目录、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对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公开,要坚持依法、审慎、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区水务局保密管理若干规定。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