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WJ/2019-058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水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 成文日期 | 2019-08-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新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区水务局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公开内容 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区水务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区水务局制定的部门文件、水务法规及政策解读; (3)区水务局制订的发展规划计划; (4)区水务局在重大决策、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区水务局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6)水务工作公告公示; (7)重大决策会议研究情况、预公开和意见反馈情况; (8)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9)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河长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工作开展情况、政务公开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三、公开方式和时间 (一)公开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公开时间。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规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以局办公室牵头、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作为科室(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利用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邀请上级部门指导工作,使大家熟悉区水务局政务公开规定、目录、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对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公开,要坚持依法、审慎、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区水务局保密管理若干规定。
|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