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家犬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7-05 12:1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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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私家犬的建议
内容 近期经常出现被私家犬咬伤的案例,尤其是夏天放假时间,现在街道上经常出现未有牵引绳的犬类,请有关部门治理一下,防止犬类伤害,防止狂犬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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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90703957 提交时间 2019-07-05 1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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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济宁市人民政府颂布《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公安部门的执法依据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法律规定,快速处警,及时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加强对养犬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质,促使其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努力为全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下步,我们将依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认真履行犬只的登记,查处违法行为,收容流浪犬工作。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电话:0537-3446076。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9-07-15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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