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19-117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制度汇编 |
| 成文日期 | 2019-07-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行为文明用语规范(试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的通知
兖教体字〔2019〕44号
局机关各科室:
《行政执法行为文明用语规范(试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
月16日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执法行为文明用语规范(试行)
为规范全区教体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待来信来访、办事规范用语
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事的过程中,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解答齐全,要树立礼貌待人、真诚服务的意识。
(一)接待用语
您好!
请进。
请坐。
请讲。
请稍等。
您要办什么事?
您要反映什么问题?
您需要提什么意见或建议?
请问您的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您反映(需要办理)的事情由我负责办理,请您讲明具体情况。
您反映(需要办理)的事情由我负责办理,但您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请您尽快提供。
您反映(需要办理)的事情应由我局××科室负责,请随我来。
您反映(需要办理)的事情应到××机关(部门)办理,地点在××××××。
(二)临别时用语
再见!
您走好!
您慢走!
欢迎再来!
(三)电话接待服务用语
您好!我是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科,您有什么事请讲。
您反映的事,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我们会立即办理。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办理结果。
对不起,您反映的事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但我们可以给您提供线索,以便于您解决。
您申请的××事项,请您持××(材料)、于××时间到××地点办理。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指导。
二、执法监督检查、案件调查规范用语
检查、调查违法行为时,对当事人或其他人既要态度温和,又要不失威严,问话讲话要慎重、严谨,对人要尊重和理解。
(一)亮明身份、出示证件,说明检查、调查目的
我们是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请过目。
现在对您(单位)××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希望予以配合。
现在就调查××××的事实向您了解情况,希望予以配合。
(二)要求当事人或其他人配合检查、调查并提供有关证照、材料
请您(单位)配合工作接受检查(调查)。
请您出示您(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请您出示您(单位)办学许可证件。
请您出示您(单位)从业人员资质证明。
请您提供××方面的证据(材料)。
请出示××材料的原件。
请您核实现场检查笔录的记录内容并签字。
这里有一处书写涂改处,请您按上您的手印。
请在××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
谢谢您配合支持工作。
(三)口头或者书面告知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
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在×天之内(×年×月×日前),向我单位提供×方面的证据或书面材料。如果您认为其他的证据与本案有关,也可以向我们提供。
希望您在×天之内(×年×月×日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三、制作询问笔录、执法文书规范用语
制作询问笔录时,当事人主动前来的,应写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来意;前往当事人处检查和调查的,应写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来意。询问时应一事一问,问话力求简短、明了,涉及相关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告知。
在执法文书中,陈述的案件事实应当能够准确表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性质等相关内容,并一一加以核实。适用的依据务求准确,应当一律表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具体的条、款、项。同时适用数条文的,应当一并列出。
(一)制作询问笔录
1、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我们是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请过目。现在就关于您单位有关××××××的情况向您调查,希望给予配合,如实陈述,如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您是否清楚?
2、具体询问
您在该单位从事什么工作?
您和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该单位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有无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件?
请您介绍有关××××××的事实。
我们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情况),是否属实?
在×年×月×日对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请您解释一下?
××××××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
能提供相应的手续证明吗?
您单位在什么时候开始经营(违法行为的开始时间)?
在此期间的营业额(收入)多少?有无相应的票据、账册及其他收费凭证?
您还有其他需要陈述的内容吗?
3、要求被调查人核实询问笔录并签字
这是您陈述的笔录,请您查看是否正确。如果核对无误请您逐页签名或者盖章。您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向您宣读。
文书中有一处涂改处,请按上您的手印。
(二)陈述案件事实
1、通常的事实表述
我局执法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1、××××××;2、××××××;3、××××××。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年×月×日立案后,展开全面调查取证,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2、对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的表述
当事人在×年×月×日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其理由如下:
我局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予以复核,情况如下:××××××。我局对理由1、××××××;2、××××××;……予以采纳,有××××××为证。
3、证据方面的表述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2、××××××;……
证据书写格式:(证据收集的时间、证据名称、数量及其他说明)
(三)适用法律依据
1、适用法律条文,引用全面,切忌断章取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依据《××××××》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具体内容)
2、注意法律条款和具体内容的大写。
3、注意按照要求使用法律条款的附页。
四、案件处理规范用语
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时,要求当事人改正相应的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向当事人说明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依据、作出处理的内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救济权利,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一)责令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请立即(在××年××月××日前)停止(改正)…………。
(二)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可以在××年××月××日前到××××××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三)履行听证告知
根据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以上合并,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五)告知法律后果和救济方式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济宁市教育局或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内直接向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六)送达执法文书
现在向你(单位)送达《××××××》,请你(单位)在送达回证(回执)上签字或者盖章。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教体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按照一定顺序汇集成卷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 行政处罚、移送其他部门案卷由执法承办科室负责立卷。已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在每月25日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应当一案一卷,简易程序案件可按时间顺序集中汇集成卷。
第四条 正在办理中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人保管;已归档行政处罚案卷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 查借阅案卷档案实行登记审批制,须统一填写《查借阅案卷档案审批表》。
第六条 查借阅已归档案卷必须出具相关证件。外单位及个人查借阅案卷应当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阅档原因及所阅案卷行政相对人,阅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局工作人员查借阅案卷,必须持本人工作证。
第七条 查借阅案卷档案一般限在档案阅览室。案卷原件不得借出给外单位或者个人。
第八条 决定类执法文书经审批后复制给外单位或者个人,其余案卷材料不得查阅、复制、拍照等。
第九条 经档案科室同意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 阅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待档案材料要认真负责。阅档时对档案内容不得涂改、添注、勾划,不得随意抽出或增加档案材料。查阅两份以上档案时,不要同时打开,以防装错或丢失。如果发现档案中有问题,应及时向档案工作人员报告,由档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阅档人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案卷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
和监督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教体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执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音像记录设备,是指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及其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所采用的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以及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
第二章 使 用
第三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
第四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应当对音像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系统日期和时间等进行检查,保证音像记录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第五条 执法记录仪应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第六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七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告知的规范用语是:您好,我们是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第三章 管 理
第八条 音像记录设备所记录的声像资料,应配备专门的办公电脑、移动硬盘或采集器,进行统一采集、存储保管。
第九条 执法人员应当在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将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下载、存储。
第十条 制定音像记录设备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记录档案,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并设置调取查阅权限,统一规范管理声像资料。
第十一条 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管理人员根据情况对无保存意义的进行清除处理。
第十二条 遇有以下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可能投诉、上访的;
(二)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监督执法人员的;
(三)其他重大、敏感情况有备份保存必要的。
刻录光盘保存的,应当制作一式两份,在光盘标签或者封套上标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制作时间、执法活动或者案件名称及标号等主要信息。
第十三条 相关执法科室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记录后,方可调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调用已归档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第四章 监 督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维护音像记录设备,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当在发现损坏24小时内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 不定期对本局执法人员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
第十六条 在行政执法中遇有下列情形,可以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
(一)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
(二)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无法使用的;
(三)当事人及其他人员阻碍正常执法无法继续使用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使用的;
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结束后及时制作工作记录,写明无法使用的原因和依据,报本机关主要领导审核后,一并备案存档。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在执法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
(二)对执法信息进行删减、修改、弄虚作假的;
(三)滥用、私用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将音像记录设备交由非本单位人员使用的;
(四)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声像信息的;
(五)故意毁坏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