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 2019-03-12 08:43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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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档案如何处理
内容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下个人档案的问题。 2016年我从邹城兖矿辞职,接着到济宁高新区一家私企就业,在新单位办理保险转移的时候,济宁市人事局让我去邹城提我的档案,于是我去邹城就业服务局提取了档案,档案有封条,盖的职工失业保险专用章,内有从小学到大学到兖矿工作的资料和失业证。但是拿到济宁人事局后,工作人员只拿去了失业证,封条已撕开,没有做任何处理又还到我手。办理保险是由新单位的人事部门操作的,我没有去现场。 当我拿到封条已撕开的档案袋后,因为新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于是我向兖州区和济宁市的人事局打电话询问如何处理这个档案,均未得到答复,各单位间互相推诿。 济宁人事局把档案归还到个人手中实属不妥,在此我想咨询下领导,(我的户籍已从邹城迁回兖州),我这个已撕开,盖职工失业保险专用章的个人档案该如何处理?(所填电话真实有效,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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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90303526 提交时间 2019-03-12 08: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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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9-03-15 14: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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