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庄镇中樊村搬迁问题。
发布日期: 2019-02-18 17:18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兴隆庄镇中樊村搬迁问题。
内容 前期问题,2月14日得到贵平台的答复是中樊村属于压煤村庄,有采煤企业报请批准,进行搬迁。请问,哪里的规划、制度说了中樊村是压煤村庄,必须是压煤企业报请批准?如果压煤企业已经对该区域停止挖煤,但是前期挖煤造成的损失是已经不适合百姓居住呢?压煤企业如果一直不申请,该村庄就不搬迁了吗?压煤企业补偿的经济损失是否到了或者能到百姓手中?这其中是否还包含其他问题?中央要求让解决群众困难,省委要求要加强基层调研。请问有关部门有没有实地调研,真正去了解类似的事情?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XX20190203460 提交时间 2019-02-18 17:18:4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中樊村是压煤村庄,这是地质方面的范畴,不是规划和制度。压煤村庄的搬迁,必须由采煤企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可执行。村庄不搬迁,采煤企业就不能采集村庄下压煤,必须是“先搬后采”。所有的压煤搬迁补偿都是采煤企业给村签订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0537-3889766 。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9-02-22 11:15: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