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9-1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19-02-0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政策文件解读】《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印章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0-22
15:09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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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兖州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兖发〔2019〕1号)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中调整变动部门悬挂部门名称牌子印章刻制使用及文件发送等事项的通知》(济兖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和重新组建的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刻制完成后,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新印章统一自2019年1月22日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