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兖政办发〔2018〕10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兖州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8 17:19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2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办发〔201549号)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参照《济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兖州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政府端菜群众点菜双向发力,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经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区政府审定。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兖州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7

附件:兖州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