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分配问题
发布日期: 2018-09-20 00:3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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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土地分配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小孟镇后吴村村民。反映一个关于农村土地分配问题。我们村1998年按人口分地以来,一直没在分过地,有的家里新增加了5/6口人,都没有土地。 有的家里去掉7/8口人,还直接种着地,政府到底还管不管??? 希望政府给老百姓一个起码的公平。 要重新划分土地,现在正是时候,希望有关领导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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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80903040 提交时间 2018-09-20 00: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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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20条、26条、27条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自1999年开始;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村委会)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是否调整土地请关注具体政策动态,不明之处请到镇经管站详询,小孟镇咨询电话:0537-3842211。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8-09-27 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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