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18-06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部门财政决算
成文日期 2018-09-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15:23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林业局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区有关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和林业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依照有关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城区规划区外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审核、申报林地的征用、占用;承担林业规划设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森林案件;指导林业执法、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及队伍建设。

  (4)负责全区湿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湿地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宣传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区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6)指导国有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国有苗圃设立、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管理;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农村古树名木、珍贵树木和林业方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

  (9)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10)制定全区林业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林业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1)办公室、(2)林政科。

  (3)法制科

  3、单位构成

  兖州区林业局主要为局机关决算及纳入决算的1个局属单位决算。

二、公开表格(公开表格请在部门决算系统中的“决算公开”模块中导出)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 932.66 万元,比上年减少  436.54万元,降低31.88 %,主要原因为: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减少。与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 1433.40 万元相比,少收500.74 万元,主要原因为: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减少。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896.2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2.53万元,降低59.61%,主要原因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森林培育、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减少。与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1433.40 万元相比,少支537.13万元,主要原因为: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的减少。

   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 874.28 万元,比上年减少1324.72万元,降低60.24%,主要原因为: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的减少。与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235.03万元相比,少支36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共8.06万元,比上年增加 2.07万元,增长 34.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出国业务。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若有因公出国(境)费请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23.06%。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购置。若本年购置公务用车请详细说明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3.06%,主要原因为:公车维修费的增加。公务车用于:单位管理人员工作用车;办公、人事、财务等用车;科研科技、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用车。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2.03万元,比上年增加 0.94万元,增长86.24%,主要原因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培训学习、迎查的增加。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50次、人数30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7万元,比2016年增加24.09万元,增长114.39%。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的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9.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7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5.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88.28 %。全年共授予企业政府采购合同379.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8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11.72%;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0 %;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335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 88.28%。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面积1959.8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1959.82平方米;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喷药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偿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 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

  6.其他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