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8-086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
| 成文日期 | 2018-09-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发票二次摇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
2018-09-11
10:04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增强消费者的协税护税意识,强化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兖州区发票二次摇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将草案全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共1条,未采纳1条。现将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有网民提出,未中奖的发票可以继续参加下一轮抽奖。
《通知》未采纳此意见。为保证公平,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重复录入的发票信息无效;已经参加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发票摇奖;个人在同一时间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一次。
感谢公众对我区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