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306L/2018-08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发改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18-08-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区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8-30 11:33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物价局 浏览次数:

区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物价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常态发布,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每天登陆网页查看信息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有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自查和改进,以确保常态化发布。具体信息公开上,业务公开信息由业务科室及经办机构按时间节点及办理情况及时提供;政策解读类中上级政策解读主要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山东省物价局、济宁市物价局,并进行相应筛选符合我区物价工作实际的内容进行公布,本级政策解读根据部门权责及工作要点细分给各科室和经办机构进行解读工作;回应关切主要来源于本部门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发布。

  (三)专人负责,协同协作。按照制度要求,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定时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我局各科室、部门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

  二、政务公开内容发布情况

  (一)公开内容。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解读。时刻关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投诉举报、领导信箱、行风热钱、区长公开电话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上半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1条;2018年上半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与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二)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统计分析信息,其他类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工作常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四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物价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