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WJ/2018-088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水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成文日期 2018-08-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8-28 09:39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新形象,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区水利局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规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2名兼职人员,调配2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

  三、主要内容

  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区水利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2)区水利局制定的部门文件、水利法规及政策解读;(3)区水利局制订的发展规划计划;(4)区水利局在重大决策、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执行和落实情况;(5)区水利局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6)水利工作公告公示;(7)重大决策会议研究情况、预公开和意见反馈情况;(8)建议提案办理情况;(9)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河长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政务公开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四、方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公开的时间。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科室根据方案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进群众对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意公开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严格禁止未经审查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