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申请
发布日期:
2018-07-05
10:37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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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 | ||
| 内容 | 1请求解决原兖州区卫生职业专科学校中山东路239号88.28(平方)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2请求解决济宁市兖州区中医院(兖州第二人民医院)兖州区中山东路529(平方)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XX20180702795 | 提交时间 | 2018-07-05 10:37:50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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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当事人于2017年5月31日向我局提出过对被申请人(兖州区中医院)占用申请人529平方米土地、被申请人(济宁工业技师学院)占用申请人88.8平方米土地的权属做出裁决的申请。我局接到申请后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理并调查,经调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与兖州区中医院和济宁工业技师学校之间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鉴于此,本单位于2017年11月23日向申请人下发《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补充新的证据材料。截止2017年12月8日,申请人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补充新的证据材料。随后我局给与申请人回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认为争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涉案土地存在权属纠纷”。并附说明“如对本答复有疑义,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2月,申请人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5月作出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在接到申请人本次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申请后,我局正在和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如有疑问,请咨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3432398,3404090。 | ||
| 答复机构 | 答复时间 | 2018-07-23 15:58:02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