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
发布日期: 2018-07-27 13:4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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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居委会
内容 原鼓楼大队的产业,门头,楼房,产业都是老社员们挣下的,现拆迁了国家是否补偿,如不补为什么,如补是否应该分给原来的老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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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80702863 提交时间 2018-07-27 1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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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鼓楼街道工作的支持。鼓楼社区在韦园西南片区棚改中拆迁4处社区集体资产,棚改拆迁中集体资产的丈量评估严格按照韦园西南片区棚改相关文件开展。丈量工作由区征收办公室负责,价格评估由第三方山东志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房屋评估。为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社区集体资产采取置换的方式置换门头房3套,其中一套用于居委会办公(因原办公场所已征收拆迁,待小区建成后,将配置社区办公用房)另两套已出租。居委会集体收入用于居委日常办公、社区建设及一年两次给鼓楼老居民发放生活补助。按照社区界定的集体资产受益分配人员,现在凡年满55岁以上的每年已领取800元,65岁以上的每年领取1000元。现领取老年生活补助人员近700人,以后社区将根据实际经济情况会逐渐给鼓楼老居民增加生活补助。咨询电话:3412609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8-08-09 14: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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