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州方圆物业
发布日期: 2018-06-21 14:23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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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九州方圆物业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九州方圆B区住户,去年暑假7月9日在楼下丢失电动车,已向物业公司登记,当时反馈信息说从物业费里抵扣。今年五月份该交物业费了,我向他们反映这个问题,他们却说保安费只占物业费的6%,物业费500✘6%=30元,也就是说从物业费中抵30元,我们肯定不满意,所以一直没交物业费。6月21日中午回到家没有电,开始认为欠费了,于是去银行存钱发现不是欠费,我便明白了是物业把下面的电源推下来了。我想问问领导们,他们有没有权利把住户的电源推下来?关于电动车丢失没有个交代我们怎么交物业费?请领导们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难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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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80602744 提交时间 2018-06-21 1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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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居委会已对此事进行核实,并让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建议走法律。0537-3428011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8-07-05 1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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