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0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8-06-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济环信[2018]055—4号信访调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8-06-16
10:53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济环信济环信[2018]055-4号的调查回复
一、投诉问题
济宁境内多家砖厂普便存在严重的环境破坏问题。兖州区涉及的砖厂为“济宁市兖州区洪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现场执法人员、回访人员
执法人员:杨晓平 王洪涛 温磊
回访人员:王洪涛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洪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09年9月17日经兖州市环保局验收;2016年6月份按济宁市新的空气质量要求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和兴隆庄镇环保站负责人共同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该公司按照《济宁市兖州区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要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期间洒水降尘记录完善。2018年4月2日向兖州区环保局递交了恢复生产的报告,并经批复同意,于2018年4月5日启炉生产至今。现场检查,该公司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PM10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物料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并进行了覆盖;出砖区域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未发现异味污染和粉尘污染现象,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废水排放情况。
(三)查处整改情况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