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0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8-06-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0204370882010624号投诉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16
10:30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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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0204370882010624号投诉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接环保微信举报“漕河镇浩鑫玻璃厂附近居民区夜间空气刺鼻,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问题后,我局立即派出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经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浩鑫玻璃厂区及附近居民区排查,分析刺鼻气味来源于山东盛鑫实业有限公司浩鑫玻璃制品分公司烟气环保治理设施定期补充氨水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该公司因厂区内氨水储存设施场地较小,送氨车辆不方便进出,卸氨工作只能在厂区西侧墙外进行,短暂卸氨过程中部分散逸氨气对周围有一定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我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操作规程,卸氨过程中加强密封管理,减少卸氨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执法人员向信访人反馈时,信访人称,此情况反映时存在,现已解决,周边已无气味。
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