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州高庙和圣柳下惠墓遗址保护与修缮建议函
发布日期: 2018-05-31 12:29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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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兖州高庙和圣柳下惠墓遗址保护与修缮建议函
内容 关于兖州高庙和圣柳下惠墓遗址保护与修缮建议函尊敬的兖州区委、区政府领导: 近闻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高庙村进行新农村改造,危及千古和圣柳下惠墓、和圣庙等遗迹。我作为和圣后人,柳下惠的研究者,闻听此讯,忧心如焚,深刻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揣浅陋,建言献策。 和圣柳下惠,儒学先驱,道德楷模,诚信典范,泽被后世。他生于故县,长于堰头,殁葬故赵村(高庙村),孔子称贤,孟子尊圣,创办私学比孔子早160多年,在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春秋、秦、汉、晋、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兖州地方官员对和圣柳下惠无不推崇备至,清代甚至与孔孟一样,举行春秋两祭,影响深远。和圣柳下惠墓,解放后曾列为山东省重点保护单位,“文革”期间,被人为破坏,惨遭挖掘,甚而被否定,错误定性为汉墓——瑕丘王墓,遗毒甚深,导致和圣魂无归处,和圣后裔与各界人士祭拜无门,一处国宝级圣人墓葬被夷为平地,成为千古憾事! 如今习主席倡导文化自信,民族复兴。传统文化,备受推崇,道德建设,深得人心,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并重,深度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塑造城市形象,弘扬国魂家风。文旅项目,大行其道,不少地方没有名人找名人,没有资源找资源,一个名人,往往被多个地方争来争去。作为土生土长的山东兖州唯一圣人——和圣柳下惠,理应受到邹鲁礼仪之邦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恳请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重新认定,根据有关史料,在原址进行文物勘探,考古发掘清理,重新恢复原墓与和圣庙,这不仅是曲阜、邹城、兖州三地建设国家儒家核心区的重要内容,更可体现济宁市领导对于中央提出“文化自信”的积极落实。曲阜主打孔子品牌,邹城主打孟子品牌,兖州应该主打和圣品牌。在市政设施命名、祭拜场所建设、学术研究推进、和圣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争取突破性的发展。在被新农村改造的和圣墓所在地高庙村,恢复和圣墓、和圣庙,规划建设和圣书院、和圣文化园、和圣广场、和圣国际商贸综合体等,联同出生地颜店镇故县村、新驿镇堰头村等,一起开发,将其兖州和圣故里品牌打造成可与曲阜孔庙、邹城孟庙相媲美的和圣祭拜场所与和圣文化国际中心。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高楼大厦,不如精神家园!告慰先圣,造福济宁,拯救文物,刻不容缓!恳望领导,顺乎民心,重视和圣文化保护与建设,开启济宁发展的新时代!和圣后裔、中华柳氏宗亲联谊会创会会长柳哲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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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80502680 提交时间 2018-05-31 12:29:1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柳先生:

        您好!

     《关于兖州高庙和圣柳下惠墓遗址保护与修缮建议函》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物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1.经查证,自1977年山东省公布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柳下惠墓未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且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柳下惠墓未登记在册,不在文物旅游局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范围内。

2.据《兖州市志》记载,柳下惠墓因用土被挖,1966年被损坏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要求,考古发掘要按照程序进行报批。

3.鉴于文物的复杂性,我局已与新兖镇和高庙村相关责任人沟通并要求其在新农村改造中若有任何发现及时与我局联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配合文化、宣传等部门,深挖历史文化内涵,为传承优秀地域文化贡献力量。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8-06-06 1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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